| 关于开展茧丝绸行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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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2-19 08:06 文章来源:辽宁省商业厅商务联络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各市商业局(委)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7〕33号)和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令2007年第4号《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的职能已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茧丝绸行业的有关情况,省厅现开展全省茧丝绸行业调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范围和时间
调查范围:各市所辖县(区)、乡、村
调查时间: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
二、调查主要内容
全省蚕茧基本情况,缫丝生产企业基本情况,蚕茧收购企业基本情况,柞(桑)蚕茧生产企业基本情况,茧丝绸科研成果基本情况,蚕种场基本情况和柞(桑)蚕生产存在主要问题(调查表见附表)。
三、有关要求
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茧丝绸基本情况的调查活动,充分发挥所在县、区商业部门的作用,认真对本地的蚕茧资源、蚕茧收购企业、缫丝企业、茧丝绸科研成果、蚕种场、产成品以及行业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,详细了解三年来行业发展变化情况,组织专门人员填写调查表,并将各市茧丝绸行业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,于2008年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厅商务联络处。
联系人:李 智
电话:024-86894841
E-mail:LNSYTLZ@163.COM
全省茧丝绸调查表080218
附件:关于茧丝绸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填表说明
表一:《全省蚕茧基本情况调查表》
表二:《全省缫丝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》
表三:《全省蚕茧收购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》
表四:《全省柞(桑)蚕茧产品基本情况调查表》
表五:《全省茧丝绸科研成果基本情况调查表》
表六:《全省蚕种场基本情况调查表》
表七:《全省柞(桑)蚕生产存在主要问题调查表》
辽宁省商业厅
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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